365bet体育在线官网财务管理制度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单位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机制,规范财务收支行为,降低行政成本,保证各项工作正常运转,根据江苏省残联财务规定和市财政各项财经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及有关管理规定;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注重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条 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
(一)科学合理编制单位预算,统筹安排、节约使用各项资金,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资金需要;
(二)加强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配合相关部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第四条 财务管理的内容包括:单位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财务报告与财务分析等管理。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残联本级和所属事业单位。
第二章 预算管理制度
第六条 单位财务预算是指单位根据其职责和工作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七条 预算的编制要按照上级的有关方针、政策,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基本支出预算由财务部门编制;项目预算由相关处室进行先期编制,最后由财务部门进行统一汇总,并报市财政审批。
第八条 经费开支要严格执行预算编制,加强预算的法规性,如遇有确需调整预算或追加的,本单位要按市财政规定的预算调整时间进行,经批准后执行。
第三章 收入管理制度
第九条 收入是指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拨款收入、预算外资金收入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条 收入包括
(一)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是指市财政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预算外资金收入,是指市财政根据单位非税收入缴入财政专户的结存数,按照部门预算及有关规定核拨给单位的非税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是指国家、省、市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给予的项目补助资金。
(四)其他收入,是指单位依法取得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范围以外的收入。
第十一条 各项收入的取得,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票据必须统一使用财务部门领取的专用票据,加盖单位财务印章,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及时入账。严禁各处室坐收坐支和私设“小金库”。
第四章 支出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 支出是指单位为了实现管理职能、完成行政任务而开展业务活动所发生的资金耗费,包括基本支出、专项支出。
第十三条 报销审批的基本程序和要素
(一)各项经费报销分为稽核和审批。稽核由财务部门负责人担任,批报由主管领导授权分管财务的领导“一支笔”审批。
(二)经费报销的程序:计划管理、分级负责。由各处室负责本部门人员费用报销的真实性、合理性的一级审查;由财务部门负责人对报销票据的合法性进行稽核;最后由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批,无上述审批手续,出纳不得支付。
(三)经费开支审批权限:单位预算安排且经市人大审批下达的各类经费性开支由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批。500元(不含)以内的,业务处长签字后,财务部门稽核,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批;500—10000元(不含),业务处长、处室分管领导签字后,财务部门稽核,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批;10000元(含)以上的开支报请单位主管批准或党组会(理事会)研究,并由分管领导,分管财务领导,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差旅费开支必须由处室、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
(四)经费报销应遵守财政规定的公务卡结算报销制度。消费时必须使用公务卡结算,报销时必须附公务卡POS机消费清单。当月的票据当月报销,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得超过一个月。
(五)发票(原始凭证)应具备以下内容:①单位名称;②填制日期;③款项内容(用途)、金额;④填制单位发票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或单位公章);票据不得涂改、挖补,大小写金额必须相符;若一次性购买物品种类较多,无法在发票中写明,可附上购物清单并加盖销售单位的发票印章。
第十四条 经费开支的管理。各类开支要合理、合法、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
(一)商品与服务经费管理。要坚持“工作必需,节约开支,杜绝浪费、高效运行”的原则,确保单位办公经费支出规范有序。办公用品(物资)原则上由办公室统一购置,符合政府采购的支出一律实行政府采购。其他处室所需办公用品(物资)按规定手续到办公室领取,原则上不允许自行购置。对购入的办公用品(物资),应由办公室明确专人保管,入库建账。
(二)差旅费管理。本着节约、高效的原则办理,并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执行。参加会议的差旅费必须附会议通知方可报销。差旅费报销时不得将在出差期间购置的食品、就餐等发票列入其中,如确因工作所需,必须单独填列,按第十三条相关条款办理。
(三)会议费管理。各处室承办会议,必须按照徐委办(2013)68号文件精神及标准执行,报销会议费应附会议通知文件、参加人员签到单、会议费预算审批表、会议费结算清单和会议费的发票,并在会议结束后的2周内按第十三条相关条款办理完毕。凡超出审批标准的会议费,财务部门不得报销。
(四)公务接待费管理。主要用于接待省、市主管部门来人,县(市)、区、外省、市对口部门来本单位进行公务活动的人员。报销时要将就餐时间、金额、事由等要素写清,按第十三条相关条款办理报销。
(五)工资福利管理
(1)单位的各项津贴、补贴、福利费的发放,严格执行人事、财政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发放。
(2)规范工资福利支出管理。在职人员如因工作需要在本单位系统内互相调剂安排的,本人的工资福利仍由原编制单位进行发放,新的用人单位不予再发津贴、补贴、有价证券等。
(六)其他经费的管理。上述未列经费的开支按年度部门预算及第十三条的相关要求办理。
第五章 资产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二)固定资产应由办公室指定专人管理,并根据房屋及建筑物,一般设备,其他设备等进行分类分项登记、编号,并在徐州市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中登记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卡片。财务部门会计账簿中必须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度末要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做到帐、卡、物相符。
(三)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由使用处室提出申请,经与固定资产管理人员核对后,在徐州市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系统中申请报废处置,按财政局规定的相关审批程序批准后,凭财政局出具的审批单进行固定资产报废账务处理,任何处室及个人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处置固定资产。
(四)原则上每年度末由办公室、使用部门和财务部门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确保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和实物相符。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要查明原因,明确责任,按有关规定办理盘盈盘亏手续。对清查盘点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加强管理。
第十六条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一)银行存款管理制度。各单位原则上只允许向市财政申请开设一个基本账户(财政网上集中支付的单位为“零余额”账户),如因特殊原因可报主管部门同意,向市财政申请、银行部门审核同意后开设一个专用户或临时户,领取开户许可证和相关银行转付凭证;要求撤销账户时,报单位领导批准,核对开户银行帐目余额,办理销户手续。
(二)借款管理制度
(1)借款只能用于支付预算规定的公务活动及业务活动所需要的临时性借垫。借款实行一事一借、一事一清,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借用公款一般不得超过三个月,如特殊情况不能及时报销偿还的,最长时间不得超过六个月,严禁公款私用、私存。不准与本单位公务无关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资金拆借。
(2)原则上个人不得借款,工作人员必须办理公务卡消费。临时借用人员原则上不得借用公款。对确需借用的,须由所在处室相关人员代办。借款审批严格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和责任追究制,所有借出资金必须有财务主管人批准同意,未经审批不得支付资金,否则责任自负。
(3)财务部门对不按期归还欠款的单位和个人,通知限期结账还款。借款当事人接到催款通知后,如无特殊情况,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结账还款,超过一个月不还的,报请领导同意在借款人的工资中扣还。
(4)凡是调离本单位的人员,仍拖欠公款的,人事部门不得签转行政关系、党团组织介绍信和工资转移证明。
第六章 财务会计报告分析制度
第十七条 财务会计报告是反映本单位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预算执行结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包括财务报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明细表。
第十八条 财务会计报告应根据准确无误、登记完整、结帐后的各类帐簿记录及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真实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事实清楚。
第十九条 实行财务公开,每年应在财务年度终了后一月内形成财务收支决算基本情况报告。
第二十条 财务部门要对预算编制情况、预算执行情况、资产情况、负债情况、财务管理情况进行分析。财务分析的主要指标有:支出增长率、人均开支水平、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比重、专项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等。
第七章 票据、印章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 财政票据和财务专用印章应分别指定专人管理,即管章的不管票据、管票据的不管章。财务专用印章和票据分别由总账会计和出纳会计保管。
第二十二条 各类财政票据应由专人保管,保管人员负责对财政票据的领购、核销、发放、收缴进行严格的登记。出纳人员除财政集中支付网正常经费拨款以外的任何收入款项,都必须按款项的内容开具完整票据,不得涂改。对作废的票据在保证全联收回的同时加盖“作废”章。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计划财务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